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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湘教发〔2011〕31号
发布时间:2015-03-23作者: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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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录用的教师在上岗前和上岗一年内进行适应性培训,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与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所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了解现代中小学教育的基本特征,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150学时,其中校本研训30学时。新任教师参加适应性培训后,还须参加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岗位培训。
——教师岗位培训。重点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深入钻研业务,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水平。
——骨干教师提高培训。重点帮助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培训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全员培训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名师培养。以培育职业精神和人文素养、创新学科教学理论与方法、深化教育教学研究为重点内容,以高级研训、高端对话并为其深入研究、著书立说和授业收徒提供平台为主要形式,对在学科教学领域具有专长和良好发展潜质的教师,进行高层次、高起点的培养培训,帮助他们提升教育境界,形成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独特的教学风格,成为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针对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失衡问题,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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