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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湘教发〔2011〕31号
发布时间:2015-03-23作者:来源:点击:
一、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培训
1、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教师培训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各地各校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教师培训,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教师培训发展不平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教师培训制度有待完善,支持保障能力建设亟待加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是全面实施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是“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和紧迫要求。
2、“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紧紧围绕实施素质教育战略主题,以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创新教师培训体制机制,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努力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培训体系和保障有力的支撑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提供师资保障。
3、“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实施原则。
——全面提升素质与突出岗位要求相结合。中小学教师培训要把提升教师整体素质与提高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结合起来,根据不同岗位教师教育教学的职责要求和专业素质发展需要,认真开展好学科专任教师培训、教师专项能力培训和教育管理岗位培训。
——分层培训与系统培训相结合。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分级组织实施,全员参训,注重实效的要求,谋划和推进教师培训。每个教师都要制定五年参训规划,注重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机构要根据全省统一的培训标准和参培教师已参加各级培训的情况,确定培训内容,高效实施培训。送培单位要根据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的目标、内容和送培要求,统筹安排,选送教师参加培训。要杜绝重复培训、低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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