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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湘教发〔2011〕31号
发布时间:2015-03-23作者: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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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培训。重点帮助教师掌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技能,能够判断学生心理问题并进行恰当处理,掌握心理测量的基本方法,能进行个别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心理素养和维护自身心理健康的能力。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全面开展。
——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帮助教师熟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应对学校学生安全突发事件的方法。促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以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为方向,以管理能力建设为核心,按照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工作岗位对思想政治、职业道德、领导素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分类分层实施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领导管理水平。培养造就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教育家型校长。
——班主任培训。深入实施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计划,建立健全班主任培训制度,所有班主任教师五年一周期内须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重点加强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专题培训,不断增强班主任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书育人的能力。
——学前教育教师培训。重点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系统掌握现代幼儿教育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规律,提高开展幼儿教育科研和幼儿教育资源开发利用的能力,提高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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