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政策法规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师[2012]1号 发布时间:2015-03-23作者:来源:点击: 4.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 (二)对幼儿的态度与行为 6.关爱幼儿,重视幼儿身心健康,将保护幼儿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7.尊重幼儿人格,维护幼儿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8.信任幼儿, 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有益于幼儿身心发展的不同需求。 9.重视生活对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价值,积极创造条件,让幼儿拥有快乐的幼儿园生活。 (三)幼儿保育和教育的态度与行为 6/43 首页 上一页 4 5 6 7 8 9 下一页 尾页 上一篇: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 下一篇: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的通知